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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ku | 16th Jun 2009, 01:34 AM | 隨心-夜欄人靜 | (391 Reads)
適婚年齡

〝他不是我喜歡的類型,但各方面的條件也很適合,而更重要的我想我也該是時候結婚了。〞


不約而同的和數個友人說起了適婚年齡的這個話題。

說句實話,奧不懂。

甚麼時候才算是適婚?

還是因為適婚年齡到了,所以要結婚?

明白到最適合和最愛那一點點的差異。

在能夠作出選擇的情況下,奧還希望不會為結婚而結婚,就算是最適合的對手。

愛侶和伴侶,畢竟是不同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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介指

從沒脫下過且戴了快五年的介指一個不小心便不見了。

明明就知道已是沒甚紀念價值的,但看到尾指上那明顯的深刻白印,就是不太習慣。

在FaceBook上留下了簡短的一句話,便立即引來了數十個的留言。

奧著實是太多好、朋、友了,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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態度

年紀越長,越來越不喜歡討好別人。

你是甚麼人根本沒甚關係,奧管你是誰。

奧就是〝串〞,如何?

奧就是〝壞〞,怎樣?

誰不爽我的態度或甚麼的,不要再聯絡就是了,奧絕不介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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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係

〝只要他一直未結束上一段關係,我都不會全心全意信任他。〞

這一種說法不就如一個賭徒嗎?

〝賭到最後還一定要贏,要不就全部都輸掉好了。〞

但,這樣又真的好嗎?

如何結束,把過去的都忘掉?沒可能吧?

試圖要求自己所愛的人把所有過去都忘掉,不會成功又讓自已痛苦的事想來幹嗎?

而且如果又真的輕易的把過去都忘掉,這樣的人不是太恐怖了?

奧相信的是,只要這一刻他選擇留了在妳的新邊,已經很足夠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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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太久沒寫文章了嗎,想好了寫些甚麼卻又一直寫不出來,那就……亂、寫、吧!


[1]

亂寫, 可是會被喝倒采的呢! (笑)


[引用] | 作者 | 16th Jun 2009 02:20 A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
˙哈,起碼妳沒有呢!

[引用版主回覆] | 作者 Oku | 16th Jun 2009 02:21 AM

[2]

你似乎已進入了迷失階段...
身邊人一個又一個成家立室,你心裡在想...是時候了嗎﹖
有倦意了想隨俗,可是仍留戀著可以任意妄為的生活。
矛盾!!


[引用] | 作者 自聊思 | 16th Jun 2009 09:45 A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
˙迷失嗎?或.許吧。
˙選擇隨俗還是隨性隨心,應該會選擇後者,哈!

[引用版主回覆] | 作者 Oku | 16th Jun 2009 11:50 AM

[3]

亂寫嗎? 很好哦!

學不會放下和執著的人,註定路不易行!

不見了也許是好事,也可看成是天的指示。

還好,害人白擔心是什麼事又不敢問。

難免受身邊人事影響嘛!

有些是性格使然,沒辦法的!

亂留言了,但聰明的你會明的。 :p


[引用] | 作者 cyn | 16th Jun 2009 14:45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
˙明白了或是天意又如何,就是做不到~
˙真的能影響嘛,奧會保留~
˙當然,妳的下屬~

˙能看懂嗎可司,哈!

[引用版主回覆] | 作者 Oku | 17th Jun 2009 22:54 PM

[4]

保重!時間會沖淡一切的。


[引用] | 作者 brownie | 16th Jun 2009 17:08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
˙保證?保留……xd^^

[引用版主回覆] | 作者 Oku | 17th Jun 2009 22:55 PM

[5]

有些事是刻畫在心頭的, 想忘也忘不了, 想記也記不住,記憶這東西永遠的不能隨人的意願而為.
戒指不見了,會習慣的,多麼深刻的白仍會淡的,在意的是心裏的印有多深多重~~~

玲
[引用] | 作者 | 16th Jun 2009 18:15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
˙太多事,一萬年都忘不了。而忘不了的,卻又太多了,哈!

[引用版主回覆] | 作者 Oku | 17th Jun 2009 22:56 PM

[6]

唉...

杜麗
[引用] | 作者 杜麗 | 17th Jun 2009 11:00 A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
˙來,一起唉!

[引用版主回覆] | 作者 Oku | 17th Jun 2009 22:57 PM

[7]

適婚年齡???乜有呢樣野架咩
介指....應該唔好比反你=.=..
態度....你點對我,我咪點對你
關係....哈哈,我會選擇性地忙掉

亂、寫、吧


[引用] | 作者 孖寶 | 19th Jun 2009 00:17 A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˙奧想也是應該沒有的,哈!
˙那是搶,乖小孩不該喇。
˙哈,鏡子道理~
˙能忘,不錯^^

[引用版主回覆] | 作者 Oku | 19th Jun 2009 10:25 AM

[8]

關係: maybe is really a gambling, but i don't mind win or loss.
i guess it's not the problem for him to forget used to be, but wholly available for the future.


[引用] | 作者 Lily Lee | 19th Jun 2009 13:17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
˙不介懷或不介意贏輸的人,卻又同時寄望著將來,這……

[引用版主回覆] | 作者 Oku | 22nd Jun 2009 14:08 PM

[9]

"只要這一刻他選擇留了在妳的新邊"--->身邊~~ @@


[引用] | 作者 花貓 | 22nd Jun 2009 14:33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
˙謝謝,衰婆,哈!

[引用版主回覆] | 作者 Oku | 22nd Jun 2009 14:40 PM

[10]

基本上,結婚就是到了適婚年齡與剛好在身邊那個一起簽紙。

謝天下
[引用] | 作者 謝天下 | 10th Jul 2009 00:40 A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
˙沒錯,重點就是〝剛好在身邊〞這5個字~

[引用版主回覆] | 作者 Oku | 20th Jul 2009 00:14 AM

[11]

我認為,沒有什麼適婚年齡,而是你是否遇上一個真正喜歡及以後可以共同生活的人.

安祖
[引用] | 作者 安祖 | 18th Jul 2009 10:47 A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
˙真正喜歡又碰巧能共同生活的人,遇上的機率……著實不敢說呢~

[引用版主回覆] | 作者 Oku | 20th Jul 2009 00:17 AM

[12]

愛,從來就沒有固定的模式;愛,可以是任何一種平淡無奇的形式。

奈
[引用] | 作者 | 30th Jul 2009 13:01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
˙嗯,對唷。每種形式也有其可愛之處呢~

[引用版主回覆] | 作者 Oku | 31st Jul 2009 13:38 PM

[13]

但留過的痕跡,永遠也擦不掉,發生過的便是發生過。忘不了就是忘不了。

奈
[引用] | 作者 | 31st Jul 2009 13:58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